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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款
1、法律分析:《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中强制性条款有以下三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2、第0.4条 抗震设计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3、第0.4条(强条)规定抗震设计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4、现批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81-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5.1.7.4.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一2014,现批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81-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有几个版本
1、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 2001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2、GB50011-2010(2016版)是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夲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和9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以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
3、这本著作是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两个国家的部门一起发布的。
抗震支架规范要求
1、桥架:规范侧向间距是12米,规范纵向间距是24米;设计侧向间距是9-12米,设计纵向间距是18-24米。综合支吊架(水电风组合抗震支架):设计侧向间距是6-9米,设计纵向间距是12-18米。
2、管道支架位置要准确,做到横平竖直,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在支架上固定管道,采用U型管卡。制作固定管卡时,卡圈必须与管道外径紧密吻合、紧固件大小与管径匹配,拧紧固定螺母后,管道要牢固不动。
3、第2条规定内径不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均应进行抗震设防。
4、在进行抗震支架的安装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相关规范和施工工艺进行操作。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确定抗震支架的安装位置和数量。通常安装在建筑结构的关键节点和重要设备的支撑部位。
5、法律分析:抗震支架规范要求是国家强制规定。机电抗震支撑系统抗震支撑产品以及配套锚栓产品的验收、质量应满足(不限于)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6、机电抗震支架是限制附属机电工程设施产生位移,控制设施振动,并将荷载传递至承载结构上的各类组件或装置。
抗震支吊架:建筑机电工程新重点!
1、抗震支吊架是用于支承水管、风管、桥架等机电管线设备并提供抗震支撑的支吊架产品。依据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抗震支吊架的定义是:与建筑结构体牢固连接,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的抗震支撑设施。
2、抗震支吊架能够给抗震加固后的建筑提供供暖,通风,空调,燃力,热力,电力,消防,通讯等一系列机电工程措施。它能够在发生一定等级的地震强度时,尽可能减少地震对环境,人员安全和财产等产生的影响,增强安全性。
3、对于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15kg/m)。建筑机电抗震支吊架结构形式 侧向抗震支吊架 侧向抗震支吊架用以抵御侧向水平地震力的作用。
4、建筑机电抗震支撑系统是对建筑使用功能的完善和补充,其设计和使用是对人民生命及财产的重要保证。
5、机电抗震支吊架是与建筑结构体牢固连接,以抗地震力为主要荷载的抗震支撑设施。由锚固体、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抗震支吊架在地震中应对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给予可靠保护,承受来自任意水平方向的地震作用。
排水立管需要做抗震支架吗?
可以用于用抗震支架。使用抗震支架可以提高PVC排水管的抗震性能和稳定性,减少管道系统在地震中的摆动和变形,从而保护建筑物和管道系统的安全,抗震支架还可以提高管道系统的使用寿命和维护效率,降低管道系统的维修和更换成本。
度、9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排水立管直线长度大于50m时,宜采取抗震动措施;直线长度大于100m时,应采取抗震动措施。
在室内应当安装抗震支架,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的水平管道,应该采用支架或者托架来进行固定,以此来防止地震。锅炉房,制冷机房,热交换站内的管道都应当设置可靠的斜向的或者是纵向的抗震支架。
是的,虹吸雨水管需要安装抗震支架来保证其在地震等突发情况下的稳固性和安全性。安装抗震支架可以有效减少管道因地震、风等外力影响而发生破裂、翻倒等意外情况的可能性,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抗震支架依据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第0.4条(强条)规定抗震设计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