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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见证取样水泥规范标准
首先,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通常包括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钢筋、水泥、砂、石、防水材料等。这些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因此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其次,见证取样送检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分类、组分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
第五条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不知道你问的是关于哪个方面的,这是关于建筑方面的见证取样检测取样标准,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序号材料名称取样单位取样方法及数量1水泥同一厂家、品种、强度等级、一批号,100T为一批,不足100T亦为一批。
常用建材取样试验方法水泥试验规范标准:(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2)、《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
见证取样有哪些主要内容及范围
1、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2、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
3、第一部分:样品信息 见证取样登记的检测报告中最基本的内容之一就是样品信息。该部分主要包括取样时间、取样地点、样品名称、样品数量、样品密封情况等详细信息。
4、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5、见证取样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6、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少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材料见证取样规范标准
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用于道路路基及面层的材料或试件;市政工程中,业主或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认为与质量密切相关的材料或构件;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要求及标准
法律分析:《见证取样和送检试件检验项目、执行标准及取样数量》GB50204-2002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保证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准确的重要手段。
第五条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防水卷材见证取样标准 首先对防水卷材的外观、品种、包装、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后再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经过监理单位等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当材料进场后要按照规定抽样检验,并出示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共分为授权、取样、送检、实验报告、报告领取五个程序,其基本要求如下:授权: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见证取样送检规范
首先,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通常包括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钢筋、水泥、砂、石、防水材料等。这些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因此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其次,见证取样送检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钢筋送检取样规范如下:钢筋送检长度要求:550mm三根,450mm两根。任选两根拉伸钢筋去掉端部100mm,切取长约500mm或10d+200(32以上取长约800mm)。
【法律分析】: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建筑材料(见附件)取样送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行业相关规定、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的约定。
预拌(商品)混凝土见证取样规定有哪些
1、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2、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第五条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